中國
China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 《智能床》國家標準
據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2025 年 2 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智能床》(GB/T 45231—2025)國家標準。該標準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
智能床借助數智化技術實現床體形態變化和功能控制,不僅能提升人們家居生活的便捷性,還能為醫療保健、養老服務等提供支持。該標準緊跟家具產品智能化、適老化發展趨勢,首次規定了智能床產品的技術要求。一是明確外觀結構、阻燃性能、有害物質限量、機械安全、電氣安全等要求,保證用戶使用安全。二是提出童鎖、運行速度、供電終止等通用要求,以及信息化、交互控制等具體要求,規范產品智能化屬性。三是要求產品可觸及區域的邊緣部位應做倒圓或倒角處理,提升產品對特殊人群的友好性。
標準的發布實施,將為智能床產品的設計、生產加工、質量檢驗和質量評定等提供重要依據,推動智能床行業發展更加規范、健康、創新。
中國牽頭制定世界首個養老機器人國際標準 正式發布
2025 年 2 月,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正式發布由我國牽頭制定的養老機器人國際標準(IEC 63310《互聯家庭環境下使用的主動輔助生活機器人性能準則》)。該項標準依據老年人生理和行為特點,為各類養老機器人的產品設計、制造、測試和認證等提供基準,將引領全球養老機器人產業健康發展。
該項標準聚焦互聯家庭環境下老年人在日常生活、健康護理等各個方面的需求和特征,基于老年用戶所需的輔助支持水平,提出養老機器人的功能和性能分類,除了可用性、可靠性、無障礙、能耗和噪聲等通用要求以外,還對養老機器人提供的健康狀況和緊急情況監測服務,與家人及醫護人員的通信支持,多樣化的家務、娛樂、家居管理、照護等活動支持,外出和助行等移動性支持,信息和數據管理性能等分別提出了技術要求。
世界衛生組織數據顯示,預計 2050 年全球 60 歲以上人口數量將達 21 億,其中包括 4.26 億 80 歲以上的老年人。隨著年齡增長,老年群體在感知、體力和認知等方面,將不同程度地出現功能衰減甚至失能。養老機器人的出現不僅可以減輕社會和家庭對老年人的照料負擔,還可支持老年人有尊嚴的獨立居家高質量生活。
該項標準的發布將引導養老機器人制造商精準聚焦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及需求,進行養老機器人產品的設計開發,提升產品質量水平,進一步增強老年人融入社會的能力,造福全球銀發群體。該項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引領打造養老機器人產業新賽道,助力創建全球經濟增長的新曲線。
中國工信部發布關于 150MHz 和 400MHz 頻段對講機頻率使用管理和設備技術要求
2025 年 2 月 17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發布了國無辦〔2025〕1 號 22 號---《國家無線電辦公室關于 150MHz 和 400MHz 頻段對講機頻率使用管理和設備技術要求有關事宜的通知》。
該規定明確了工作在 137-167MHz 和 401-423.5MHz 頻段以下分別簡稱 150MHz 和 400MHz 頻段)的對講機無線電頻率使用要求。大致頻段劃分如下:
1. 406.21-407.70MHz 頻段規劃用于共用對講機。
2. 409.75-409.99MHz 頻段規劃用于公眾對講機。
3. 在 150MHz 和 400MHz 頻段規劃部分頻段用于專用對講機。
4. 在 156.025-162.025MHz 頻段規劃部分頻率用于水上對講機。
該規定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推動 CCC 領域對港澳進一步開放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認監委)近日發布公告,修訂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的《關于修訂〈《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關于修訂〈《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中檢測認證相關條款的實施指南,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CCC)領域對港澳進一步開放,便于檢測認證機構、相關企業更好利用開放舉措。相關舉措自 3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修訂允許經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機構認可、具備相關強制性產品認證能力的港澳認證機構,通過與內地指定認證機構合作方式,將開展 CCC 工廠檢查和獲證后監督抽樣的范圍由內地全境擴展至全世界。
此外,港澳認證機構與內地指定認證機構的合作協議已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簡化了實施程序,便利機構之間的合作。
實施指南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強內地與港澳在檢測認證領域的合作,推動三地服務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斷提升。
中國工信部發布《雷達無線電管理規定(試行)》
2025 年 2 月 14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發布了工信部無〔2025〕22 號---《雷達無線電管理規定(試行)》。
該規定正式概述了雷達射頻使用頻段的分配,以及雷達設備射頻技術要求。其中,規定汽車雷達的使用頻率范圍為 76-79 GHz 頻段,短距離探測雷達和無人駕駛航空器載雷達使用的頻率范圍為 24- 24.25GHz 頻段。該規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歐盟
European Union
歐盟醫療器械法規中電子格式說明規定即將調整
2025 年 3 月信息,歐盟委員會正在就一項新法規開展公眾咨詢,該法規允許在醫療器械法規框架下使用電子格式的使用說明。
歐盟委員會實施條例(EU)2021/2226 (關于醫療器械使用的電子說明)目前的適用范圍是特定的醫療器械及其配件。歐盟委員會在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10 月 10 日期間進行了一項關于用電子使用說明取代紙質使用說明的調查。調查顯示,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明顯更傾向于接收電子格式而非紙質的使用說明。以電子方式提供使用說明能夠通過提供更快速、更有效的解決方案,提高醫療行業的效率。因此,歐盟委員會認為應擴大實施條例(EU)2021/2226 的適用范圍,以涵蓋歐盟醫療器械法規(EU)2017/745 中規定的、面向專業用戶的所有醫療器械及其配件。
一旦在歐洲醫療器械數據庫(European database on medical devices,Eudamed)中對器械進行注冊成為強制性要求,應要求制造商向 Eudamed 的唯一器械標識(Unique Device Identifier,UDI)數據庫提交 URL,通過該網址能直接訪問到電子使用說明。因此,應對實施條例(EU)2021/2226 進行修訂以體現這些變化。
歐盟發布玩具測試方法 EN 71-15:2025、EN 71-16:2025 和 EN 71-17:2025
2025 年 2 月 26 日,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發布了三項玩具測試方法標準:
1. EN 71-15:2025,《玩具安全-第 15 部分:發泡玩具材料中的甲酰胺(含量)》。
2. EN 71-16:2025,《玩具安全-第 16 部分:玩具材料中的某些氯化磷系阻燃劑(TCEP、TCPP、TDCP)》。
3. EN 71-17:2025,《玩具安全-第 17 部分:水性玩具材料中的某些異噻唑啉酮(MIT、CIT、BIT)》。
開發三項測試方法標準的目的,是檢查玩具材料是否符合歐盟玩具安全指令 2009/48/EC 附件 II 附錄 C 中的限值。
三項標準將被賦予 CEN 成員國國家標準的地位,與其相沖突的國家標準將最晚在 2025 年 8 月底被取代。三項標準預計將會得到歐盟委員會批準,在歐盟官方公報(OJEU)上發布之后,被列為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的協調標準。
歐盟新修訂食品接觸材料法規生效
2025 年 2 月 24 日,歐盟發布了(EU)2025/351 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了有關食品接觸材料(FCM)和物品的三項法規:
1、關于良好生產規范(GMP,2008 年 4 月的合并版本)的(EC)2023/2006 法規
2、關于食品接觸塑料的(EU)No.10/2011 法規(至 2025 年 1 月的合并版本)
3、關于與食品接觸的再生塑料的(EU)2022/1616 法規(至 2022 年 9 月的合并版本)
法規將于 2025 年 3 月 6 日生效,即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的第 20 天。在法規生效前符合(EU)No.10/2011 號法規和任何相關歐盟法規的食品接觸塑料,且在 2026 年 9 月 16 日前首次投放市場的,可繼續在市場上銷售,直至庫存用完為止。
這些法規的修訂將對食品接觸材料的生產和出口產生重大影響,SGS 建議相關企業及時了解,加以應對。
ECHA 對 3 項 SVHC 候選物質展開公眾咨詢評議
2025 年 2 月 28 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在其官網啟動了第 33 批 SVHC 候選物質的公眾咨詢評議,涉及 3 項物質。此次評議將持續 45 天,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結束。在此期間,相關企業可通過 ECHA網站提交評議意見。通過評議的物質將進入歐盟投票表決程序,并可能被正式列入 SVHC 清單。
新增的 3 項評議物質具體如下:
在此建議:
1. 根據 REACH 法規要求,若產品中 SVHC 物質含量超過 0.1%,但年出口量低于 1 噸,企業需要在供應鏈中傳遞該物質的相關信息;若含量超過 0.1%且年出口量大于 1 噸,則企業需要向 ECHA 提交正式通報。
2. 根據《廢棄物框架指令》WFD 要求,若產品中 SVHC 物質含量超過 0.1%,企業需進行 SCIP 通報,相關信息將在 ECHA 官網公開。
此外,ECHA 通常每年更新兩次 SVHC 候選物質清單。建議企業密切關注法規動態,及時收集和評估產品信息,確保產品符合歐盟市場的合規要求。
歐盟聯合研究中心發布對(EU)2022/1426 關于自動駕駛系統型式認證法規的解釋
2025 年 2 月,歐盟聯合研究中心發布對自動駕駛系統型式認證的(EU)2022/1426 號法規的解釋,主要圍繞自動駕駛系統(ADS)的安全管理系統(SMS)和遠程管理提供指導,旨在助力相關方理解和實施法規,推動全自動車輛在歐洲市場的合規應用。
一、法規解讀內容
1、法規適用范圍與目的
2022 年歐盟委員會通過關于全自動車輛 ADS 型式批準的全球首部法規(EU)2022/1426,為其進入歐洲市場奠定基礎。法規主要面向提交系統進行型式批準的制造商、參與 ADS 生命周期的其他組織,以及負責評估這些系統的技術服務(TS)/型式批準機構(TAA)。旨在助力各方對法規進行統一的理解和執行,為相關組織和機構在實際操作中提供指導,確保法規在不同主體間的實施具有一致性,避免因理解偏差導致的執行差異。
2、合規證據說明
AMC 的非強制性與參考性:該文檔提供“可接受的合規方式”(AMC),為技術服務/批準機構提供參考,幫助制造商及相關組織明確如何證明其符合法規要求。但 AMC 并非強制性規定,除文檔中示例外,其他合規方式也可能被認可。
標準與附錄的參考性質:文檔中引用的未在法規中提及的標準僅作為示例,不構成具有約束力的要求。附錄中的內容同樣如此,其目的是幫助實施法規,但使用與否并非強制。制造商可根據自身產品類型、實際操作流程等,選擇替代或等效的概念和方法來滿足法規要求。
持續更新的靈活性:隨著實際應用中對法規理解的深入和實踐經驗的積累,允許采用替代或等效的方法來滿足法規要求,并且在實施后,若有方法的改進或細化,可通過未來修訂更新文檔,以更好地促進法規的統一實施。
3、法規條款指導
部分條款解讀:對法規條款的指導,除了對法規第 2 條定義中的部分內容(如與遠程管理相關的定義 24 和 25,在附錄 2 中解讀)有解讀外,其他條款大多未提供指導。這表明該文檔聚焦于法規中特定的創新和關鍵部分進行解讀,并非對法規所有條款進行全面闡釋。
附錄的針對性指導:附錄 1 針對法規附件 III 中有關安全管理系統(SMS)的章節(Part 2,Paragraph 5)提供詳細的審計指導,涵蓋 SMS 的建立、實施和審計等方面,幫助制造商建立有效的 SMS,確保 ADS 滿足安全要求。附錄 2 則對遠程管理相關概念進行解讀和指導,包括遠程干預操作員、臨近手動駕駛等概念,明確其定義、范圍及應用場景,同時對法規未涵蓋但相關的概念進行討論,如遠程監督、遠程車隊管理和服務、遠程駕駛等,通過對比分析和舉例,使相關方更好地理解和區分這些概念,為遠程管理的實際操作提供清晰的指引。
二、安全管理系統指導
1、安全管理系統概述
重要地位:SMS 審計是 ADS 型式批準的前置條件,其核心目的是確保申請人具備完善的流程、方法、培訓體系和工具,保證 ADS 在整個生命周期內嚴格符合相關安全要求。這凸顯了 SMS 在保障自動駕駛系統安全運行中的關鍵作用,是產品進入市場的重要安全保障環節。
系統特性:SMS 通過預先設定的策略開展安全管理任務,在組織內部和產品生命周期各環節保持一致性。這種系統性的管理方式注重持續、漸進的改進,而非激進變革,同時強調對過程的管控,涉及組織架構、責任分配、政策制定和程序執行等多方面,旨在培育濃厚的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績效。
與質量管理的區別:雖然 SMS 在策略運用上與質量管理有相似之處,如都涉及計劃、組織、溝通和指令等管理活動,但 SMS 專注于安全風險的管理,并非傳統的質量系統,二者在目標和核心關注點上存在明顯差異。
2、關鍵組件
安全政策與目標(SPO):SPO 為組織內的安全實踐奠定基礎,通過制定安全政策、明確安全角色與職責以及設定組織安全目標來實現。安全政策需與組織戰略方向契合,確保資源投入,明確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行為,促進積極的安全文化建設,并設定可衡量的安全目標,定期進行審查以保持其相關性和適宜性。
安全風險管理(SRM):SRM 旨在實現主動和響應式的安全風險管理。通過識別、分析和記錄危害,綜合運用主動和被動方法,充分考慮事故場景、人為和組織因素、流程以及第三方組織相關的危害,將產品風險控制在可接受水平。風險控制措施需得到責任高管認可,同時開展內部安全調查,及時報告并處理安全事件,持續更新風險評估。
安全保證(SA):SA 致力于確保 ADS 生命周期內安全目標得以維持,安全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通過建立監測機制衡量整體安全績效,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保證安全水平。這包括對 SMS 變更的管理、審計以確保相關實踐和程序得到遵循,以及持續監測 SMS 過程,使用關鍵績效指標評估其有效性。
安全促進(SP):SP 側重于在組織內外推廣安全理念。通過開展培訓教育活動,提升人員技能和安全意識;建立有效的安全溝通渠道,確保內部和外部安全信息的準確傳遞;持續改進 SMS,利用數據和信息進行主動和被動評估,不斷提升整體安全效果。
3、文檔要求
手冊編制:按照法規要求,SMS 應進行規范文檔化,通常可通過編制專門的手冊來實現。手冊需詳細描述組織架構、SMS 的適用范圍(如涵蓋的 ADS 類型)、政策目標、風險管理、安全保證和安全促進等內容,是組織安全管理方法的核心記錄和溝通工具。
更新與記錄:SMS 應建立完善的手冊修訂流程,確保手冊內容與組織實際情況、流程變化以及法規要求保持同步更新。同時,SMS 的操作記錄,包括修訂和變更信息,也應作為文檔的一部分進行保存,以提供系統運行和改進的歷史記錄。
4、各組件詳細指導
安全政策與目標及一般流程:在安全政策制定方面,需明確資源配置、應急響應計劃等關鍵要素,并獲得管理層的明確支持。管理承諾體現在高層對 SMS 有效性負責,確保資源投入和目標實現。明確各層級安全職責,指定責任高管和 SMS 經理,建立清晰的安全責任體系。在 ADS 生命周期支持方面,各階段需明確安全目標和責任,協調相關管理系統,包括內部質量管理系統以及與外部組織的協作管理。
安全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流程涵蓋危害識別、評估、控制和報告等環節,需采用科學的方法,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全面管理。在 ADS 生命周期各階段,設計開發階段注重需求驗證、安全設計和人因管理;生產階段關注產品一致性和生產過程穩健性;運營階段強調安全合規性監測;服務階段提供清晰的服務指導;退役階段制定規范的退役流程。同時,要協調與 ADS 生命周期相關組織的風險管理,確保風險評估全面準確,責任明確。
系統特性:SMS 通過預先設定的策略開展安全管理任務,在組織內部和產品生命周期各環節保持一致性。
這種系統性的管理方式注重持續、漸進的改進,而非激進變革,同時強調對過程的管控,涉及組織架構、責任分配、政策制定和程序執行等多方面,旨在培育濃厚的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績效。
與質量管理的區別:雖然 SMS 在策略運用上與質量管理有相似之處,如都涉及計劃、組織、溝通和指令等管理活動,但 SMS 專注于安全風險的管理,并非傳統的質量系統,二者在目標和核心關注點上存在明顯差異。
2、關鍵組件
安全政策與目標(SPO):SPO 為組織內的安全實踐奠定基礎,通過制定安全政策、明確安全角色與職責以及設定組織安全目標來實現。安全政策需與組織戰略方向契合,確保資源投入,明確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行為,促進積極的安全文化建設,并設定可衡量的安全目標,定期進行審查以保持其相關性和適宜性。
安全風險管理(SRM):SRM 旨在實現主動和響應式的安全風險管理。通過識別、分析和記錄危害,綜合運用主動和被動方法,充分考慮事故場景、人為和組織因素、流程以及第三方組織相關的危害,將產品風險控制在可接受水平。風險控制措施需得到責任高管認可,同時開展內部安全調查,及時報告并處理安全事件,持續更新風險評估。
安全保證(SA):SA 致力于確保 ADS 生命周期內安全目標得以維持,安全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通過建立監測機制衡量整體安全績效,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保證安全水平。這包括對 SMS 變更的管理、審計以確保相關實踐和程序得到遵循,以及持續監測 SMS 過程,使用關鍵績效指標評估其有效性。
安全促進(SP):SP 側重于在組織內外推廣安全理念。通過開展培訓教育活動,提升人員技能和安全意識;建立有效的安全溝通渠道,確保內部和外部安全信息的準確傳遞;持續改進 SMS,利用數據和信息進行主動和被動評估,不斷提升整體安全效果。
3、文檔要求
手冊編制:按照法規要求,SMS 應進行規范文檔化,通常可通過編制專門的手冊來實現。手冊需詳細描述組織架構、SMS 的適用范圍(如涵蓋的 ADS 類型)、政策目標、風險管理、安全保證和安全促進等內容,是組織安全管理方法的核心記錄和溝通工具。
更新與記錄:SMS 應建立完善的手冊修訂流程,確保手冊內容與組織實際情況、流程變化以及法規要求保持同步更新。同時,SMS 的操作記錄,包括修訂和變更信息,也應作為文檔的一部分進行保存,以提供系統運行和改進的歷史記錄。
4、各組件詳細指導
安全政策與目標及一般流程:在安全政策制定方面,需明確資源配置、應急響應計劃等關鍵要素,并獲得管理層的明確支持。管理承諾體現在高層對 SMS 有效性負責,確保資源投入和目標實現。明確各層級安全職責,指定責任高管和 SMS 經理,建立清晰的安全責任體系。在 ADS 生命周期支持方面,各階段需明確安全目標和責任,協調相關管理系統,包括內部質量管理系統以及與外部組織的協作管理。
安全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流程涵蓋危害識別、評估、控制和報告等環節,需采用科學的方法,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全面管理。在 ADS 生命周期各階段,設計開發階段注重需求驗證、安全設計和人因管理;生產階段關注產品一致性和生產過程穩健性;運營階段強調安全合規性監測;服務階段提供清晰的服務指導;退役階段制定規范的退役流程。同時,要協調與 ADS 生命周期相關組織的風險管理,確保風險評估全面準確,責任明確。
安全保證:在安全保證流程中,變更管理需識別和分類可能影響安全管理的變更,并控制由此產生的風險,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審計工作要確保 SMS 相關實踐和程序得到嚴格遵循,記錄并處理偏差。通過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持續監測 SMS 過程的有效性。在 ADS 生命周期支持方面,保證各階段合規性檢查、設計變更管理、安全風險評估更新以及信息傳遞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安全促進:在安全促進流程中,培訓教育確保人員具備相應技能和安全意識,培訓內容應與崗位安全職責相匹配,包括初始培訓和持續能力提升。安全溝通建立內部和外部的正式溝通渠道,確保安全信息有效傳遞,解釋安全措施的合理性。持續改進利用關鍵績效指標和其他數據,不斷優化 SMS 整體效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遠程管理指導
1、定義與概念
法規定義闡述:明確引用了法規(EU)2022/1426 中 “動態駕駛任務(DDT)”“車載操作員”“遠程干預操作員(RIO)”“遠程能力”的定義。其中,DDT 涵蓋車輛運行的多項實時操作和戰術功能;車載操作員在特定情況下可執行如激活、請求操作等任務,但不駕駛車輛;RIO 則是在車外遠程執行車載操作員部分任務且車輛 ADS 繼續執行 DDT 的人員;遠程能力是支持遠程干預的專門能力。這些定義為后續理解遠程管理相關操作和職責界定提供了基礎。
遠程干預定義解析:詳細解釋了遠程干預,其包含激活、重啟、停用 ADS,請求啟動最小風險操作(MRM)等多種操作。部分操作涉及 DDT 戰術層面,為 ADS 提供實時輸入,但 ADS 決定如何利用這些輸入執行 DDT,因此遠程干預并非 ADS 安全概念中的關鍵安全組件。同時,部分操作涉及戰略功能,但不包括與車隊監測和路徑規劃相關的戰略功能。
2、相關概念討論
法規內概念:對于 “遠程干預”,進一步明確其作為 ADS 安全概念支持部分,涉及對車輛操作建議、非ADS 功能請求、安全相關戰略任務和乘客安全協助等任務,遠程操作員不參與 DDT 操作層面工作,僅在戰術和戰略層面提供輸入。“臨近手動駕駛” 指車輛在特定低速(6km/h 及以下)、近距離(距 ADS 車輛不超 10米)且無座位操作員握方向盤的情況下,由車外操作員在車輛附近直接視線范圍內進行的駕駛操作,常用于MRM 后將車輛駛向更安全區域。
法規外概念:“遠程監督” 指對車輛運行全方位的遠程監控,包括 ADS 行為、車輛狀態、駕駛環境和車內環境等,但在法規框架內,它并非確保安全或執行 DDT 的必要任務。“(遠程)車隊管理和服務” 涉及支持無人駕駛 ADS 車輛車隊管理的一系列任務,如確保車輛運行準備、調度、授權行程、管理資產和提供乘客舒適功能等,與遠程監督和干預不同,且部分功能可通過軟件自動化實現。“遠程駕駛” 指駕駛員在視線外實時執行 DDT,超出法規(EU)2022/1426 范圍,不在本附錄討論重點。
3、概念關系梳理
概念映射框架:構建了一個概念關系映射框架,從 “功能目標對象”“任務類型”“任務執行地點” 三個維度梳理遠程管理相關概念。通過該框架,清晰展示了不同概念間的聯系與區別,如遠程干預、遠程監督、遠程駕駛、臨近手動駕駛以及車隊管理服務等概念在不同維度下的對應關系,有助于準確理解各概念在遠程管理體系中的位置和作用。
任務分配流程:提出一種遠程子任務分配流程,通過判斷任務類型(是建議/請求、行動還是監督)、任務目標對象(涉及 DDT、車輛非駕駛功能、用戶還是服務相關)以及任務執行地點(遠程或臨近),將未明確映射的遠程子任務合理分配到相應概念范疇,增強了對復雜遠程管理任務的分類和理解能力。
4、示例說明
遠程干預示例:列舉多個遠程干預示例,如在車輛即將遇到異常情況時,遠程操作員請求 MRM;車輛停止計劃換道時,遠程操作員提供信息輔助 ADS 決策;系統故障或車輛對路況不理解完成 MRM 后,遠程操作員請求車輛移動;車輛完成 MRM 后,遠程操作員分析情況并通知 ADS 是否恢復運行等。這些示例展示了遠程干預在不同場景下的具體應用,有助于直觀理解遠程干預的實際操作。
遠程車隊管理示例:包括遠程操作員根據交通狀況調整行程、響應各類請求(用戶、法律、ADS 請求等)、為乘客提供緊急協助等,體現了遠程車隊管理在實際運營中的任務內容和作用,進一步明確了遠程車隊管理與遠程干預概念的差異和應用場景。
CEN 發布爆炸抑制系統標準
2025 年 2 月,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正式發布更新版標準 EN 14373:2021+A1:2025《爆炸性環境用設備和保護系統——安全要求與測試方法》。此次修訂旨在應對新興工業技術挑戰,強化危險環境作業安全。
EN 14373 標準是歐盟 ATEX 指令(2014/34/EU)的核心技術支撐文件,為石油化工、礦業、制藥等涉及易燃粉塵或氣體的行業提供防爆設備設計、安裝及維護的指導。本次修訂(Amendment 1)預計將推動以下領域技術進步:
1.新型材料兼容性:針對氫能源設備、鋰電池生產等新興場景擴展材料安全要求;
2.數字化監測:整合物聯網(IoT)傳感器數據實時監控防爆系統狀態;
3.氣候適應性:新增極端溫度與濕度環境下的設備穩定性測試條款。
EN 14373:2021+A1:2025 涵蓋:
——爆炸抑制系統部件的一般要求;
——評估爆炸抑制系統的有效性;
——評估爆炸抑制系統的放大到大于測試體積;
——開發和評估爆炸抑制系統的設計工具;
——爆炸抑制系統的安裝、操作和維護說明。
EN 14373:2021+A1:2025 僅適用于旨在保護封閉或基本封閉的外殼的爆炸抑制系統,在這些外殼中,爆炸可能是由于可燃混合物(例如粉塵-空氣、氣體(蒸汽)-空氣、粉塵-氣體(蒸汽)-空氣和霧氣-空氣)的點火而產生的后果。EN 14373:2021+A1:2025 不適用于以下材料的爆炸或含有這些材料的混合物:可能解離的不穩定材料;爆炸性材料;煙火材料;遇火即燃的材料。
制造商需在 2026 年 8 月前完成產品認證更新,確保符合歐盟市場準入要求;
該標準與 IEC 60079 系列國際標準保持協同,將降低跨國貿易技術壁壘。
正己烷納入 SVHC 意向物質清單!
2025 年 2 月 18 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正己烷加入 SVHC 意向清單,預計在 2025 年 9 月展開公眾評議,若評議通過,將正式納入 SVHC 候選清單。
截至目前,SVHC 物質狀態匯總如下:
SVHC 候選物質清單共 247 項
在物質清單 1 項
SVHC 意向物質清單 6 項
印度
India
印度 BEE 宣布延長配電變壓器修訂后的現有能效標簽有效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印度能源效率局(BEE)發布了配電變壓器 S&L 計劃下所有注冊制造商和許可證持有者的重要說明,內容如下:
1、現行配電變壓器強制性星級評定表的有效期已延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修訂后的樣品標簽有效期為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繼續使用 BEE 批準的型號的制造商/許可證持有者應不遲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門戶網站上上傳先前的批準函以及修訂后的樣品標簽。
3、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前,所有批準的型號將在 BEE 的 S&L 門戶網站的搜索和比較部分保持活躍。
4、對于已獲得 BEE 批準的型號,制造商/許可證持有者必須提交本通知隨附的形式,以便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繼續在 BEE 注冊型號。
5、請注意,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后將不再接受型號的延續申請,未及時收到此類申請的型號將在 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后自動停用。
6、尋求已批準延期申請的門戶網站(//beestarlabel.com)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8:00 上線。
印度 TEC 發布 MTCTE 第六階段合規要求
印度電信工程中心(TEC)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發布公告,宣布 MTCTE(強制性測試和認證程序)的第六階段產品清單。強制認證日期將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起將正式生效。相關的產品清單,請參見下方詳細信息。
印度尼西亞
Indonesia
印尼KOMDIGI 發布無線局域網 (RLAN) 新法規
2025 年1 月15 日,印尼KOMDIGI 出臺了一項新法規:2025 年第12 號KOMDIGI 部長令,該法規專門針對印尼無線局域網 (RLAN) 的技術標準和頻率分配。新法規標志著現有無線局域網 (WLAN) 標準的重大更新,此前由SDPPI 總干事條例2019 年第02 號管理。之前的法規限制了頻率分配,鑒于無線技術的快速發展,這些分配被認為已無法滿足需求。
新法規于2025 年 1 月15 日發布后立即生效,原無線局域網電信設備技術標準(SDPPI 總干事條例2019年第02 號)自新規發布之日起適用期最長為6個月。
新法規擴大了印尼 RLAN 技術可用的頻率分配。
此前,允許的 WLAN 頻段為:
? 2400 – 2483.5 MHz(室內和室外使用);
? 5150 – 5250 MHz(僅限室內使用);
? 5250 – 5350 MHz(僅限室內使用);
? 5725 – 5825 MHz(室內和室外使用)。
新法規更新引入了其他頻段,現在包括:
? 5925 – 6425 MHz;
? 57 – 64 GHz。
這些分配分為三個主要類別:
1. 2.4 GHz/5 GHz RLAN
? 對于1 類接入,EIRP(有效全向輻射功率)限制因頻率而異,2.4 GHz 頻率最高可達27 dBm,5 GHz 頻率最高可達23 dBm。
? 2 類接入或回程可以使用更高的EIRP,某些頻段最高可達36 dBm。
2. 6 GHz RLAN
本節允許在 5925–6425 MHz 頻段內以23 dBm 的限制進行低功率室內 (LPI) 操作,以及以14 dBm 的限制進行超低功率 (VLP) 操作。
3. 60 GHz RLAN
該頻段的參數包括工作頻率為57-64 GHz、信道帶寬高達2.16 GHz、射頻輸出功率限制高達40 dBm。
此次更新的一大亮點是引入了5925 – 6425 MHz 頻段,允許使用Wi-Fi 6E 和Wi-Fi 7 等先進技術。此外,57-64 GHz 分配支持部署多個千兆無線系統,標志著印尼無線能力的重大飛躍。
與先前法規的關系
盡管引入了新法規,但它不會使之前的 WLAN 法規(SDPPI 總干事條例2019 年第02 號)失效。新法令不包含任何撤銷先前法規的條款,這意味著兩者將共存一段時間。這提供了一個過渡階段,其中仍可使用根據舊規則認證的現有設備。具體而言,SDPPI 總干事條例2019 年第02 號中的技術標準,仍適用于測試在先前規定頻率內運行的設備,這一標準的適用期將延續至新法規發布后的最多 6 個月。
然而,印尼國內實驗室和DJID 官方仍在研究如何將新標準納入其測試和認證流程。目前,產品認證仍然依賴舊的WLAN 法規。
DJID 和當地實驗室計劃于2025 年2 月21 日進行一次重要的內部討論,以根據新法規解決RLAN 測試實踐問題。預計這次會議將澄清2025 年第12 號KOMDIGI 部長令的影響,并可能導致有關合規性和測試方法的進一步更新。
結論:
新法規的推出代表了印尼無線技術監管框架的進步,反映了適應快速技術進步的必要性。通過擴大頻率分配并引入RLAN 的新分類,印尼正在定位自己以利用尖端無線技術,這些技術有望增強連接性和改善服務交付。然而,新舊法規的共存對實施提出了挑戰,需要監管機構和測試實驗室之間謹慎的過渡和合作。即將進行的討論對于塑造印尼無線通信的未來格局至關重要。
印度尼西亞公布最新的認可外國測試實驗室清單
印度尼西亞通訊與數字化(KOMDIGI)2025 年 2 月發布了KEPMEN KOMDIGI NO 13 TAHUN 2025,確認了最新的 DJID (SDPPI)設備認證的認可外國測試實驗室清單。
該清單自2025 年 1 月1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 年12 月31 日。需要注意的是,激光安全測試(laser safety)和SAR 測試資質尚未頒布給外國實驗室,因此仍需要在本地進行相關測試。
列表實驗室URL://sertifikasi.postel.go.id/balai-uji/balai-uji-ln
印度尼西亞開放RLAN 和SRD 的新頻段
2025 年2 月 7 日,印度尼西亞通信與數字事務部(KOMDIGI)簽署了PERMEN KOMDIGI NO 2 TAHUN 2025,確認開放以下 RLAN 和SRD 設備的新頻段。
RLAN: 5925-6425 MHz
(詳細要求可參照法規KEPMEN KOMDIGI NO 12 TAHUN 2025)
SRD:
315-405 kHz
1700-1800 kHz
6765-6795 kHz
5925-6425 MHz
印度尼西亞宣布無線電力傳輸新法規
2025 年3 月信息,印度尼西亞DJID 發布了2025 年第46 號部長決定,正式對無線電力傳輸(WPT)技術進行監管。新法規明確了WPT 設備的頻率分配和技術標準如下。
按照該法規要求,所有WPT 產品必須配備集成式天線。該法規將于2025 年 2 月18 日起生效。
印度尼西亞發布多條標準及法規
1. 通信和數字部(KOMDIGI)
印尼KOMDIGI 于2025 年1 月15 日發布法令,公布《無線電局域網(RLAN)通信設備和/或通信裝置的無線電頻譜(基于類別許可)和技術標準》,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KOMDIGI2025 年 2 月發布公告,宣布郵政和信息資源與設備總局(SDPPI)于 1 月10 日正式更名為數字基礎設施總局(DJID),屆時,新簽發證書將啟用新的認證標志和編號格式。
2. 工業部
工業部2025 年2 月發布《關于強制實施視聽產品國家標準的法規》,針對電視機、光盤播放器、車用磁帶、有源揚聲器、電視機頂盒 5 類產品,將強制實施SNI IEC 62368-1:2014。該法規將自 6 月 2 日起生效。
美國
America
亞馬遜美國站新規生效:所有在售產品必須完成 DOE 能效認證
2025 年 2 月,亞馬遜美國發布一則重要政策更新:從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所有在售產品必須通過 DOE(美國能源部)能效認證,未合規的商品將被強制下架!此后,只有經過制造商或進口商驗證,確實符合 DOE(美國能源部)要求的管道商品才被允許銷售。其次,對于那些在商品型號字段中沒有提供有效型號的商品,亞馬遜將采取停售措施。
這一新規直接關系到賣家的產品是否存續;違規或將產生高額罰款;甚至賬號封禁風險,需要賣家更加嚴謹地對待商品信息的填寫和能效標準的符合性。
涉及能效標準的品類,包括但不限于:
? 家電類:冰箱、空調、洗衣機等;
? 電源類:外部電源、電源適配器;
? 照明類:LED 光源、熒光燈、熒光燈整流器等;
? 電視機;
? 信息類產品:機頂盒、顯示器等;
? 音視頻類產品:DVD 播放器;
? 變壓器類產品;
? 馬達類產品;
? 小型電池充電系統:藍牙耳機/音箱、運動手環、手機、平板等帶可充電電池產品;
? 大型電池充電系統:除小型充電系統之外的電池充電系統產品;
? 衛浴產品(例如花灑、水龍頭、馬桶等)。
此次 DOE 政策的更新升級,是亞馬遜響應美國政府對能效監管的強化,賣家們務必高度重視,抓緊時間完成 DOE 認證。BACL 將全力為廣大利益相關者服務,助力賣家們快速完成 DOE 注冊,避免產品禁售風險,確保店鋪的正常運營。
認證管理系統(CCMS):
認證管理系統(CCMS)由美國能源部 DOE 電器標準計劃管理。CCMS 是在線接口,通過該接口,所涵蓋產品和商業設備的制造商必須以電子方式向 DOE 提交合規的認證信息。公共認證數據庫(The public certification database houses)只保存最近一年內提交的當前基本型號的認證記錄。雖然制造商可能每天提交新的信息,但認證數據庫將大約每兩周更新一次,以便美國能源部 DOE 有時間積極審查所有提交的信息。
DOE CCMS 年度認證報告規則:
? 美國能源部每年定期發布 DOE 認證 CCMS 系統遞交年度認證報告通知。根據美國聯邦法 10 CFR 429.12(d),DOE CCMS 要求已認證的產品必須進行年度認證報告提交的認證工作。
? DOE CCMS 年度認證報告日期是依據客戶遞交的日期開始算一年為期限。
美國發布自動駕駛系統(ADS)車輛自愿性監管框架提案
2025 年 1 月 16 日,美國交通部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發布自動駕駛系統(ADS)車輛的自愿性監管提案,旨在建立一個名為 AV STEP(ADS - Equipped Vehicle Safety, Transparency, and Evaluation Program)的自愿性框架,以加強對 ADS 車輛的評估和監督,在促進技術發展的同時保障公眾安全。
一、提案背景與目的
技術發展現狀:ADS 技術發展迅速但仍處于初級階段,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尚未得到充分驗證,且相關行業標準和評估方法仍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目前,ADS 車輛在公共道路上的運營數量有限,主要由汽車制造商、ADS 開發者、車隊運營商或系統集成商進行測試和試點運營。
監管需求與挑戰:隨著 ADS 技術的發展,NHTSA 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管框架,以確保公眾安全。現有的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FMVSS)主要針對傳統車輛,對 ADS 的規定有限,且 NHTSA 在監管 ADS 車輛時面臨信息不足、缺乏統一評估標準等問題。
AV STEP 的目標:AV STEP 旨在提高 ADS 車輛的透明度,增強 NHTSA 對 ADS 技術的監督和評估能力,促進負責任的技術發展,并為未來制定 ADS 安全標準提供數據和經驗支持。
二、AV STEP 項目結構
1、參與資格
車輛要求:車輛必須配備 ADS,且該 ADS 在參與運營時無需人類駕駛員持續關注,并能在部分或全部運營中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DDT),排除部分駕駛自動化系統(如 SAE Level 2 ADAS)。
申請人要求:限于車輛制造商、ADS 開發者、車隊運營商或系統集成商。這些實體需對車輛的系統級性能有足夠了解,并在申請和參與過程中承擔相應責任。
運營控制要求:運營控制需由上述合格實體掌握,確保車輛運營在技術和管理上的可控性,即使在復雜的車隊運營或多方合作情況下,也能明確責任主體。
位置要求:運營必須在美國的公共街道、道路和高速公路上進行,以符合監管的地域范圍和公共道路安全的重點關注領域。
2、項目步驟:分為 Step 1 和 Step 2。Step 1 適用于運營過程中依賴后備人員的車輛,Step 2 適用于不依賴后備人員的車輛。車輛可根據自身技術成熟度和運營能力選擇參與步驟,且可在滿足條件時申請升級或轉換步驟。
3、條款與條件:參與 AV STEP 受最終確定函約束,涵蓋參與步驟、車輛數量、運營地點、期限、利益相關者、車輛用途等方面,并要求遵守聯邦、州和地方法律。NHTSA 在制定條款時會綜合考慮車輛性能、報告可行性和安全目標等因素。
三、申請與審查流程
申請表:包括運營基線、位置表和報告確認三個部分,要求申請人提供車輛和運營的詳細信息,如車輛平臺、傳感器、事故檢測能力、數據記錄、運營許可、ADS 操作協議、數據治理計劃等,確保 NHTSA 全面了解申請情況。
獨立評估:由獨立第三方對車輛進行評估,包括對行業標準的符合度、安全案例(涵蓋風險評估、管理、系統演進等方面)以及特定政策和能力(如社區參與、人員培訓和數據捕獲)的審查,評估報告需提供詳細的結果和依據。
申請審查:分為初始審查、跟進審查和初步確定三個階段。NHTSA 在審查過程中會全面考慮申請信息,與申請人溝通并要求補充材料,最終根據審查結果發布最終決定,決定是否批準參與及相關條款。
四、參與要求
1、報告要求
定期報告:所有參與者需按季度報告車輛運營數據,如行駛里程(按不同維度細分)、運營車輛數量、車輛識別號、運營郵編等,Step 1 和 Step 2 參與者還需分別報告特定的安全指標和系統性能數據,以反映車輛在不同階段的運營狀況。
事件觸發報告:包括事故報告(與現有 SGO 報告部分整合并有所擴展,如要求報告所有涉及車輛的事故及提供視頻)、交通違法報告(涵蓋實際罰單和已知違規)以及 Step 2 中后備人員使用變化報告,確保及時向NHTSA 通報重要安全相關事件。
更新報告:參與者需報告運營中的重大變化,NHTSA 根據獨立評估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審查或批準,平衡運營改進與安全監管。
2、機構協議
修訂過程:參與者可申請修改最終確定函中的條款,NHTSA 根據變更性質和影響進行審查和批準,部分常規變更可簡化程序,重大變更可能需要重新申請。
問題解決過程:NHTSA 建立問題分類和處理機制,對參與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或合規問題進行審查和解決,根據問題嚴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修改條款、暫停或撤銷參與,并在問題解決后考慮恢復運營。
五、公共報告要求:NHTSA 將公布申請和參與的相關信息,包括申請信息(如申請人、車輛、運營計劃、獨立評估結果等)和參與信息(如運營狀態、車輛數據、事故恢復事件等),提高公眾對 ADS 車輛運營的透明度,但不保證信息的準確性,由申請人和參與者對所提供信息負責。
六、豁免要求
豁免類型:包括 FMVSS 豁免(依據 49 U.S.C. 30114 (a))和 Make Inoperative 豁免(依據 49 U.S.C. 30122),為不符合現有標準或因 ADS 改裝導致設備失效的車輛提供合規途徑。
申請與參與要求:除一般要求外,申請人需滿足特定的豁免資格,提供詳細的車輛信息、安全比較和緩解措施、保險披露等,確保豁免申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七、法規分析與影響評估
1、法規依據與合規性:AV STEP 依據多項聯邦法律制定,如 49 U.S.C.相關章節,確保在法律框架內行使監管權力,并符合其他相關法規要求,如不涉及聯邦制、民事司法改革等方面的違規問題。
2、成本效益分析
成本:包括申請人準備申請的成本(涵蓋申請表填寫、協議說明、數據治理計劃制定和獨立評估等方面)、參與者在項目中的報告和參與成本(如定期報告、事件觸發報告、更新報告和修訂請求等)以及 NHTSA 的審查和監督成本,NHTSA 對各項成本進行了詳細估算,并考慮了不同規模企業的負擔差異。
效益:主要體現在提高 ADS 車輛安全水平、促進安全實踐發展、增強監管靈活性、提高透明度、促進社會公平和鼓勵負責任的技術增長等方面,雖難以量化,但對 ADS 技術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3、監管替代方案分析:NHTSA 考慮了維持現狀、降低或提高項目嚴格程度等替代方案,但認為這些方案無法有效平衡參與激勵與安全保障,AV STEP 是當前最合適的選擇。
評論截止日期為:2025 年 3 月 17 日。
美國發布新版娛樂用電動滑板車及迷你電動摩托車消費者安全規范 ASTM F2641-24
2025 年 3 月,美國材料實驗協會 ASTM 發布了“休閑機動滑板車和便攜式自行車的消費者安全規范”ASTM F2641-24,取代上一版本 ASTM F2641-23。
近兩年,該法規更新較為頻繁,以幫助減少持續增長的市場需求及快速發展的產品創新帶來的潛在風險。
范圍
產品是針對娛樂電動滑板車及非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迷你摩托車
使用者的年齡
·年齡為 8~12 歲的兒童,車輛速度限制為 16km/h (10mph)或以下;
·年齡為 13 歲及以上的青少年,速度能達到 16km/h(10mph)以上,32km/h(20mph)以下。
不適用
·不適用于設計為或以明顯標記“只成人使用” 的產品。
·不適用于供成人使用的商業電動滑板車 (例如共享或租賃設備);
·不適用于自行車、三輪車;
·不適用于無動力驅動滑板車(F2264),電池驅動乘騎玩具(F963),滑板,摩托車,四輪越野車;
·卡丁車(F2007),娛樂賽車(F2011),雪地機動車,電單車,剪草機,或電動輪椅包括電動踏板車;
·不適用于設計或許可由交通運輸法規(美國交通部門或相關州的機構或者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規定的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的產品。
更新要點
修訂了有關手剎閘把位置的要求:
·手把左邊的閘把控制前面的剎車,右邊的閘把控制后面的剎車;
·如果手把右邊的閘把控制前面的剎車,左邊的閘把控制后面的剎車,那閘把上應明顯的標志“front”和“rear”。
美國發布 UL 153 新版標準
2025 年 2 月,美國發布了新版移動燈的安規標準:
Portable Electric Luminaires [UL 153:2014 Ed.13+R:24Feb2025]。
新版標準主要變更內容如下,以適應市場產品和法規要求:
1. 允許部分 LED 燈具使用 20AWG 或 22AWG 作為電源線或內部線;
2. 新增 LED 燈具使用 20AWG 或 22AWG 電源線的結構要求和測試方法;
3. 新增帶紐扣電池的燈具配件(如遙控器)應符合 UL 4200A;
4. 更新電池移動燈的光生物危害要求(400-780nm 除外);
5. 更新無自帶電源的低壓燈具標簽要求;
允許產品使用二維碼訪問部分或全部說明書內容。
韓國
Korea
韓國推出電器安全標準修訂草案
韓國技術標準局(KATS)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發布重要行政公告,就 23 類電器安全標準的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訂旨在推動韓國電器安全標準與國際接軌,提升產品安全管理水平。
本次修訂范圍廣泛,涵蓋了 KC 系列標準中的 23 個重要類別,見表 1,包括 KC 60332 系列、KC 60745系列等多個關鍵電器安全標準。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對技術要求進行更新,重點改進產品材料、結構和安全性能指標;二是對測試方法進行優化和補充,確保評估更加準確;三是針對特定產品的分類和適用范圍進行調整,使標準更具針對性。
表 1 KATS 擬修訂的 23 項安全標準
此次標準修訂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加強與國際電氣安全管理協議的協調,包括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WTO/TBT)和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產品合格測試與認證組織(IECEE)的要求。這將有助于韓國電器產品更好地融入國際市場,同時也為國際產品進入韓國市場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為確保修訂方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韓國技術標準局特別設立了意見征集期,邀請各相關方在 2025 年 3 月 11 日前向其電信產品安全部門提交反饋意見。這種開放、透明的修訂過程體現了韓國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對各方意見的重視。
韓國宣布修訂安全確認體系下電子門鎖的安全標準
國家標準技術研究院(KATS)于 2025 年 2 月 6 日發布公告,宣布修訂安全確認體系下電子門鎖的安全標準,旨在允許二次電池作為電子門鎖的電源,新增二次電池產品的檢測方法和標簽信息,并更新相關標準。本次修訂將自發布之日起 3 個月后生效。
馬來西亞
Malaysia
馬來西亞 SIRIM 更新不帶 Wi-Fi 接口的 IPv6 蜂窩設備的型式認證要求
2025 年 2 月 10 日,馬來西亞標準與工業研究院(SIRIM)發布了公告 SQASI/CMCS/1/25/0001。
SIRIM 在該公告中列出了針對 IPv6(不支持 Wi-Fi)產品的指定測試實驗室清單。同時通知了目前對沒有Wi-Fi 接口的 IPv6 蜂窩設備或通過其他介質(例如光纖等)的 IPv6 設備的臨時批準計劃將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到期,不會繼續延長。
即從 2025 年 7 月 10 日開始,申請人需要提供 IPv6(不支持 Wi-Fi)產品的完整 IPv6 測試報告供 SIRIM評估,才能進行新申請/續簽申請。
馬來西亞 MCMC 發布固定無線系統的四項技術要求
2025 年 1 月 28 日,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發布了關于固定無線系統的如下技術要求:
1. MCMC SRSP FS 5.925-《運行在 5925 MHz 至 6425 MHz 頻段的固定無線系統的要求》
2. MCMC SRSP FS 6.425-《運行在 6425 MHz 至 7110 MHz 頻段的固定無線系統的要求》
3. MCMC SRSP FS 7.725-《運行在 7725 MHz 至 8275 MHz 頻段的固定無線系統的要求》
4. MCMC SRSP FS 8.275-《運行在 8275 MHz 至 8500 MHz 頻段的固定無線系統的要求》
馬來西亞MCMC 發布Class Assignment No.1 of 2025
2025 年1 月20 日,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發布了文件“Class Assignment No.1 of 2025”,同時撤銷了2024 年3 月 5 日發布的“Class Assignment No.1 of 2024”。
新文件中增加了備注用于提醒申請人,3400 MHz 至3700 MHz 頻段運行的固定衛星服務地面站和超寬帶通信設備發布的業務分配將從2025 年6 月1 日起取消。自該日期起,不允許在上述頻段使用任何設備和裝置。
上述文件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阿根廷
Argentina
阿根廷發布通信設備注冊流程新標準
2025 年 2 月,阿根廷國家通信局(ENACOM)發布了第 1268/2024 號決議,批準了一項新的技術標準ENACOM-Q2-60.21 V24.1,適用于固定和陸地移動業務的公尺波和十米波發射機、接收機和收發兩用設備。此舉旨在簡化設備注冊流程,減輕制造商的負擔。
根據新標準,此前已按照 CNT-Q2-60.10、CNT-Q2-60.11 標準注冊的設備,以及根據 SC 第 784/87 號決議注冊的具有數字調制功能的設備,將自動保留原有注冊號,無需重新提交測試結果。這一舉措將大大節省設備制造商的時間和成本。
此外,阿根廷國家通信局還廢除了對家用便攜式系統站的某些技術要求,同時調整了相關的測量方法。這將進一步減輕設備制造商的合規負擔。
阿根廷國家通信局表示,新標準的實施將推動通信行業的創新和發展,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高質量、經濟實惠的通信設備選擇。該決議將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正式生效。
業內人士普遍對此次新標準的發布表示歡迎。他們認為,簡化的注冊流程和更加靈活的技術要求,將鼓勵更多的制造商進入市場,加速新技術的應用,最終惠及廣大消費者。
阿根廷發布多項安全和能效相關決議
阿根廷工商秘書處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發布多項安全和能效相關決議,見表 1:
表 1 阿根廷近日發布的決議
日本
Japan
日本通報《工業安全與健康法》修訂案
2025 年 3 月 5 日,日本通報了《工業安全與健康法》修訂案。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以下職責以前由日本政府(厚生勞動省)履行,將由厚生勞動大臣注冊的設計審查和制造檢查注冊機構(包括位于海外的機構)履行。
(i)審查是否符合制造許可證的結構標準(設計審查),這是在附件 4 中所列出的特定機器等制造之前所必需的;
(ii)制造移動式起重機和吊艙時所需的制造檢查等中列出的特定機器之前所必需的。
——確定注冊機構(包括位于海外的機構)的注冊要求和實施義務,以進行設計審查和制造檢查。
該修訂案將于2026 年 4 月1 日生效。
日本發布全球化學品框架實施計劃,向無害化學品世界邁進
2025 年 2 月 18 日,日本環境部正式發布《全球化學品框架(GFC)-使地球免受化學品和廢物危害-國內實施計劃(草案)》,并宣布自即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公眾可通過郵寄或電子政府平臺提交建議。該草案旨在落實 2023 年 9 月于德國通過的全球化學品管理新框架,通過多部門協作,實現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以保護環境與人類健康。
背景
GFC 是繼 2006 年啟動的《國際化學品管理戰略性方法(SAICM)》的后續框架,主要目標是通過預防或最小化化學品和廢物的危害,推動全球化學品安全治理。日本于 2024 年 4 月成立跨部門聯絡會議,聯合農業、環境、衛生等領域的政府機構、企業、學術界及民間團體,通過多輪政策對話,共同制定了這一草案。該計劃強調“全生命周期管理”,覆蓋化學品的生產、使用到廢棄各環節,并與國際標準接軌。
五大戰略目標
根據草案,日本將圍繞 GFC 的五大戰略目標推進國內行動:
? 戰略目標 A:構建法律框架與治理能力
1. 到 2030 年,完善國內法律體系,防止或最小化化學品危害,打擊非法貿易,并確保對國內禁止的化學物質的出口進行通報、規制和禁止。
2. 強化中毒情報中心的能力建設,確保具備全面的化學品風險應對培訓體系。
3. 到 2035 年,逐步淘汰高毒性農藥。
? 戰略目標 B:數據透明與知識共享
1.到 2030 年,開發并實施關于化學物質的安全性、可持續性、更安全的替代品以及化學物質和廢物風險減少益處的教育及培訓。
2.到 2035 年,生成全面的化學品特性、生產及排放數據,并向公眾開放。
3.推動實施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
? 戰略目標 C:優先處理高風險問題
1.針對特定高風險化學品,制定明確的時間表與行動計劃,集中資源優先解決。
? 戰略目標 D:推廣安全替代與可持續方案
1.到 2030 年,增強對更安全和可持續農業實踐的支持,包括農業生態學、綜合病蟲害管理,以及在適當情況下使用非化學品替代品。
2.到 2030 年,主要經濟和工業部門將制定并實施可持續的化學物質和廢物管理戰略,優先處理需要關注的化學物質,減少其在產業鏈中的影響,并盡可能減少其輸入。
3.到 2035 年,將實施鼓勵在整個生命周期中使用更安全的替代品和可持續方法的政策,包括應用可用的最佳技術、綠色采購和循環經濟方法。
? 戰略目標 E:強化資源整合與國際合作
1.到 2030 年,通過各種方法將化學物質和廢物適當管理的成本內部化。
2.到 2030 年,加強化學品治理與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等全球議題的協同。
3.到 2035 年,將通過實施所有相關部門的計劃、預算及開發計劃和開發援助政策與程序,將化學物質和廢物的適當管理主流化。
下一步計劃
日本計劃于 2026 年 GFC 國際會議上提交進展報告,并根據國際機制修訂國內計劃。環境部呼吁各界積極
參與意見征集,共同完善草案細節。
烏拉圭
Uruguay
烏拉圭工業、能源與礦業部(MIEM)發布多項能效要求相關決議
烏拉圭工業、能源與礦業部(MIEM)于2025 年1 月以來發布多項能效要求相關決議,見表2。
表2 MIEM 發布的能效相關決議
泰國
Thailand
泰國工業標準協會(TISI)更新TIS 標準清單,新增多項自愿性標準
泰國工業標準協會(TISI)于 2025 年2 月 7 日更新TIS 標準清單,新增多項自愿性標準,見表 3。
表 3 TISI 近日更新的標準一覽